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圓柱體試件劈裂抗拉強度試驗
D.0.1本方法適用于測定按附錄A要求制作和養護的圓柱體試件的劈裂抗拉強度。
D.0.2測定圓柱體劈裂抗拉強度的試件應是按附錄A要求制作和養護的圓柱體試件。試件應符合本標準第3章中的有關規定。
D.0.3試驗采用的儀器設備應符合下列規定:
1壓力試驗機:壓力試驗機應符合本標準5.0.3條中第1款的規定。
2墊條:墊條應符合本標準8.0.3條中第3款的規定。
D.0.4圓柱體劈裂抗拉強度試驗步驟應按下列方法進行:
1試件到達試驗齡期時,從養護地點取出后應盡快進行試驗,為避免濕度發生變化,試驗前宜采用濕毛巾等覆蓋試件,保持試件潮濕狀態。
2試件放置試驗機前,應將試件表面與上、下承壓板面擦拭干凈。試件公差應符合本標準第3.3節中的有關規定,圓柱體的母線公差應為0.15mm。
3標出兩條承壓線。這兩條線應位于同一軸向平面,并彼此相對,兩線的末端在試件的端面上相連,以便能明確地表示出承壓面。
4將圓柱體試件置于試驗機中心,在上下壓板與試件承壓線之間各墊一條墊條,圓柱體軸線應在上下墊條之間保持水平,墊條的位置應上下對準(見圖D.0.4-1)。宜把墊層安放在定位架上使用(見圖D.0.4-2)。
圖D.0.4-1劈裂抗拉試驗
圖D.0.4-2 定位架
1—定位架;2—墊條
5連續均勻地加荷,加荷速度按本標準第8.0.4條第5款的規定進行。
6手動控制壓力機加荷速度時,當試件接近破壞時,應停止調整試驗機油門,直至破壞。然后記錄破壞荷載。
D.0.5圓柱體劈裂抗拉強度試驗結果計算及確定按下列方法進行:
1圓柱體劈裂抗拉強度應按下式計算:
(8.2.4)
式中fct——圓柱體劈裂抗拉強度(MPa);
F——試件破壞荷載(N);
d——劈裂面的試件直徑(mm);
——試件的高度(mm);
A——試件劈裂面面積(mm2)。
圓柱體劈裂抗拉強度精確至0.01Mpa。
2圓柱體劈裂抗拉強度值的確定應符合本標準第8.0.5條中第2款的規定。
3當采用非標準試件時,應在報告中注明。
D.0.6混凝土圓柱體的劈裂抗拉強度試驗報告內容除應滿足本標準第3.4節要求外,尚應報告實測的圓柱體的劈裂抗拉強度值。